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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卖过时食物!城厢万达永辉超市被罚

发布时间:2025-03-25 22:08浏览次数

  ,违反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十)项的,莆田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的,并做如下行政惩罚:过时“厦港大丰”八珍糕1盒,并处以罚款人平易近币6502。18元,食物添加剂、食物相关产物:(十)标注虚假出产日期、保质期或者跨越保质期的食物、食物添加剂。